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20 15:29:00 作者:河南省物流协会 阅读:
根据《河南省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18—2020年)》(豫郑办(2019)36号)、《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郑办(2018)38号)和《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郑办(2019)9号)等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使用,构建绿色发展交通体系,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文件指出:
从2019年10月1日起,我市新增网约车和更新巡游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责令: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制定完善巡游出租车更新新能源汽车的政府补助奖励政策。在市政府相关补贴政策基础上,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在2020年底前更新新能源汽车的,再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和奖励,实行逐年退坡。
补助奖励政策:
一是2019年底前提前更新的每台车补助2万元、2020年底前提前更新的每台车补助1万元,2021年1月1日后停止该补助;
二是在补助的基础上,2019年底前提前更新的每台车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2020年6月底前提前更新的每台车一次性奖励05万元。(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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