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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快讯】河南省物流协会信息发布(3月4日)

时间:2020-03-04 10:13:00    作者:河南省物流协会    阅读:




01

 

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为何要加快复工复产?听听李克强怎么说

 

“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实现稳定发展,”李克强总理3月3日在国务院常务会上说,“这既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又能为有序复工复产提供必要保障,加快畅通经济循环,满足民生需要。”

 

当天会议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

 

主要措施如下:

一、各地要对邮政和各种所有制快递企业给予一视同仁的通行便利

二、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出租汽车“份子钱”等措施

三、要把快递行业划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重点行业,切实保障快递小哥的口罩等防疫物资

 

(详情阅读: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为何要加快复工复产?听听李克强怎么说)

 

02

 
 
 

河南印发紧急通知!

随着全国各地稳步推进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加大,密集性提升,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日前,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做好商超行业防范人员聚集和疫情传播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商超行业疫情防控指引,积极推广“一米线”行动,做好我省商场、超市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省商务厅2月26日转发了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提出全省各级商务部门要指导商超企业依据《指南》要求,坚持防疫在前、有序复工。落实岗位责任制,让企业及时知晓并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指引,并加强巡查指导,有效防范疫情传播。

 

《通知》指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管理责任,借鉴北京等地增设“一米线”标识的先进经验,指导商场、超市落实经营场所疫情防范措施,积极开展和推广“一米线”行动,做到顾客排队“一米”、人员就餐“一米”、职员办公“一米”。目前,我省漯河、济源、汝州、滑县、新蔡等商务局已要求营业中的商场、超市落实了“一米线”行动,通过在商超进口粘贴1米地贴标识,引导购物群众自觉排队,人与人间隔保持1米以上距离。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要指导商场超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层级要有专人负责,门店要设立专职疫情防控安全员等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各商场超市要严格按照人均占有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的规定,核定最大客容量并设专人进行管理。有条件的商超门店要推广使用智能快速自动感应设备,提高检测体温效率,精准筛查人员情况,避免人员聚集。同时,要指导各商场超市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出现人员聚集等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响应,及时处置人员聚集情况。

 

(详情阅读:河南印发紧急通知!

 

03

 

重磅!河南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保费政策来了

3月4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我省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对大中小微企业分类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对中小微企业和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免征单位缴费5个月

 

中小微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0%以上,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对稳定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如何给中小微企业最大的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对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为此,我省顶格用好国家规定的免征收最长期限,明确2020年2月-6月,共5个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同时明确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执行。

 

二、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3个月

 

大型企业对国民经济至关重要,它们抗风险能力比较强,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也遇到了困难,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能对企业恢复生产起到积极作用。为此,我省同样顶格用好国家规定的减半征收最长期限,明确2020年2月-4月,共3个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考虑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因疫情影响也不同程度遇到了困难,这些单位将一并减半征收。而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到生产经营问题,因此不在这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内。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减免由各统筹地具体确定时间不超过5个月

 

政策规定,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对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最长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统筹地区,由各统筹地区统筹考虑安排。对因减征产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缺口,由各地自行负担。

 

四、生产经营状况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由于一些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在减免征收社会保险费后,短时间内生产经营状况难以迅速好转,缴费仍然存在困难。为此,政策规定,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也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免政策可与缓缴政策叠加享受,对中小微企业,在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同时,可以申请缓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以在享受减免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后,再申请缓缴。对大型企业而言,在享受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同时,可以申请缓缴另外一半的单位缴费部分,也可以在享受减半征收政策后,再申请缓缴。各地前期出台的有关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可以继续执行,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五、简化享受减、免、缓社会保险费的办理手续

 

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不需要参保单位办理额外的申报手续和提供证明材料。各参保单位只需要和平时一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等原有的“不见面”途径,依法正常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同时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企业申请缓缴,疫情防控期间不再审批和签订缓缴协议,企业通过线上、传真等形式申请,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是否出现严重困难实行告知承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后即可实施。

 

六、如何划型界定大中小微企业?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标准划分大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对难以确定分类划型的单位,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税务等部门进行认定。通过与工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运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科学确定减免企业对象,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详情阅读:河南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保费政策来了)

 

04

 

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全部复工

3月3日上午,记者从全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双统筹工作推进会了解到,截至2月29日,全市应复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55家(规上企业2276家,核减21家停产企业),已复工2255家,累计复工率100%;应复工344085人,已复工291284人,用工恢复率84.7%。可监测的2041家工业企业日用电量4137.8万千瓦时,用电恢复率86.5%。全市复工指数为88.7%。

 

疫情发生后,我市迅速组织口罩、消毒液、负压救护车等重点企业复工、生产,对所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派出驻厂工作专班,24小时坚守生产一线,帮助企业解决人员、设备、原料、资金、运力等问题,稳定生产。

 

我市制订印发《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分批分期组织复工复产,强化企业疫情管控举措,利用大数据健康系统,一企一码。成立了16个县(市、区)及重点企业的复工复产服务专班:

 

围绕“人流”,主动对接企业员工返岗需求,实施“企业—驻地”点对点服务;

 

围绕“物流”,积极办理A、B类通行证、货运通行证(C类),以及通行证明1300余张,满足企业运输物流需求;

 

围绕“资金流”,开展产融精准对接服务,积极推荐纳入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加强与金融部门协同办公,增加企业授信贷款,协调贴息补贴、税收减免政策;

 

围绕“产业链”,推广1+N复工模式,推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同步复工复产,对市域外企业,及时发函协调,确保复工各环节协同推进。

 

并且,为口罩、防护服生产企业紧急拨付专项资金1240万元,推出了“加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的10项举措”,落实“两承诺、一抽查、一服务”机制,扎实做好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事项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抓牢疫情防控,抓实复工复产,确保3月中旬企业用工恢复率达到90%,3月20日前全部恢复正常生产秩序。主要举措包括:持续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复工企业复产达产,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开(复)工,高度重视企业入规,加快惠企政策落实,加强企业服务统筹协调。并且,强化防控物资保障,我市将挖潜提升现有企业产能,加快企业转产,增加产能,要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设备、原料、资金等方面问题,进一步提高口罩日产量,力争达到300万只。

 

(详情阅读:【进展】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全部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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