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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我会受邀参加郑州市物流行业新能源车辆推广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1-06-23 08:56:16    作者:河南省物流协会    阅读:

6月17日,郑州市物流行业新能源车辆推广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赵金耀、市生态环境局移动源污染监管处处长解伟杰、PM2.5专家组、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霞受邀参加会议,并组织了河南省鸿泰物流有限公司、河南省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河南巨洋方圆物流有限公司、河南宇鑫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腾达物流有限公司等十余家重点物流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由国家发改委能源研所研究员姜克隽围绕“碳中和目标下能源和经济转型路径”进行了专题讲座。

姜克隽研究员结合自身的学术研究,从气候变化的事实及其影响、实现碳中和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能源消费的现状与中长期的需求等方面深入阐述了我国提出碳中和目标的历史和现实背景,科学分析了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必要性、现有基础和面临形势。他认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前规划布局碳减排工作,将碳达峰、碳中和融入城市发展建设各领域,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制定行业监管制度,将郑州打造成全国特色、全省领先的碳中和示范城。

会议第二阶段由解伟杰处长主持,就国家、省有关移动源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加速推进新能源物流车辆推动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解伟杰处长介绍了我市新能源物流车辆的推广情况。他表示,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发展,国民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生存环境质量要求大幅提高,新能源车辆的替换势在必行。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5月24日印发的《郑州市2021年移动源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中明确规定2021年底前,完成全市24458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由于更换或购买新能源物流车成本过高、路权相对来说不够开放,对企业吸引力还不够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等因素的影响,造成我市物流行业新能源车辆推广工作进展缓慢,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李霞秘书长对我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状况、河南省、郑州市出台的新能源车辆相关政策、企业在使用新能源车辆过程中的痛点进行了详细介绍。她表示,目前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呈良好势态,并且随着城市配送的需求日益增长,新能源物流车辆将爆发式增长,新能源物流车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协会也将一如既往的搭建好沟通交流的平台,协同做好新能源物流车辆推广工作。

会上,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相关业务处室领导也进行了发言,围绕新能源充电桩发展、补贴问题、路权问题、平台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对物流企业来说,路权问题至关重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表示目前已经在禁行时间、区域、路段、通行证、行车路线方面对新能源车辆放宽政策。比如新能源车辆仅在早晚高峰4个小时禁入三环内,其余时间均可正常通行,无需申领通行证;而燃油车辆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全天候禁行,非禁行区域部分路段早六点晚十点之间禁行,通行路线需严格按照通行证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而新能源车辆没有相应路段限制,且交警部门正在规划开放部分新能源车辆高架行驶的路权。

座谈期间,各物流企业代表各抒己见,一致认为新能源车辆在使用中仍然存在很多困难。一是充电问题。电池充满耗时过长,充电时不能工作,影响作业;二是维修问题。目前郑州市没有任何一家市场化的新能源车辆维修站点,车辆出现问题只能等待厂家派人维修,非常不便;三是刹车系统不完善。新能源车辆因为电机等原因,自重较重,为了尽量减轻自重,很多厂家在刹车系统上采用较轻的零件,造成安全隐患;四是新能源车辆续航问题;五是路权不明确;六是购置成本高,企业替换费用大,政府相关补贴政策尚不明确,物流企业目前大多持观望态度。

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赵金耀对会议做出总结,他指出,新能源推广是一项新工作,万事开头难,但新能源的推行是大势所趋,政府部门会研究出台相关方案。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信心;二是走出去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三是各部门共同联动,形成合力;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淘汰更新,美好生活创建需要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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